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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报销办法

2018-05-17 分享

发票总额–起付线-自付费用=合理费用

1、起付线:

①县境内县医院、中医院、二级厂矿医院起付线统一为400元,报销比例为55%;

②市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,二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, 报销比例统一为40% ;

③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, 报销比例为30% ;

2、自付药品:自付药品及目录外药品自付100%;

3、医用材料:单次住院医用材料累计高于2000元时自付40%;

4、补偿封顶线:每户每年报销20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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